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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室外亮化方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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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室外亮化方案 篇1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通用3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紧紧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目标,紧贴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弘扬传统节庆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现代的城市节日亮化氛围,增强西安市民群众以及外来游客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充分展现大西安城市亮化新特色。

二、工作目标

在20xx年元旦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设计专项规划》《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按照“创新理念、突出特色、塑造精品、打造亮点,全市联动、点线面串联”的思路,抓住元旦及春节重要节点,从灯饰、树饰、街景、楼宇、市政设施、花境花坛、庙会灯会、重要建筑等八个方面着力进行节日氛围营造,全力打造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西安年·最中国”城市夜景亮化体系。

三、亮化范围及责任单位

(一)新城区政府。

亮化道路:东新街、西新街、南新街、解放路、东五路、西五路、长乐路(东二环—朝阳门)、环城东路(永乐路—太华路立交)、环城北路(太华路立交—北门西)、东二环(长乐西路—陇海线隧道)、兴庆路(长乐路—永乐路)等11条道路。

亮化节点:新城广场、解放路与东新街十字节点2处。

(二)碑林区政府。

亮化道路:南大街、东大街、长安北路、雁塔北路(南二环—和平门)、和平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永乐路—环城南路)、太白北路(西南城角—南二环)、东关正街、柿园路、互助路、含光路(南二环—环城南路)、文艺路、经九路、兴庆路(永乐路—南二环)、端履门、柏树林、南广济街、朱雀大街(环城南路—南二环)、粉巷、南二环(高新路—东南二环立交)、东二环(东南二环立交—新安街)等22条道路。

亮化节点:钟鼓楼周边、省图书馆门前节点2处。

(三)莲湖区政府。

亮化道路:北大街、北关正街、西大街、西关正街、沣镐东路、沣稿西路、莲湖路、西北三路、大庆路、甜水井大街、丰庆路、西市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北门东—环城西路)、西华门、二环路(高新路口—大庆立交)等16条道路。

亮化节点:钟鼓楼周边、土门街心花园东侧节点2处。

(四)雁塔区政府。

亮化道路:长安南路、小寨东路、小寨西路、丈八东路、雁塔西路、雁塔北路、太白南路(南二环—丈八东路)、育才路、朱雀大街(南三环—南二环)、吉祥路、含光路(电子二路—南二环)、翠花路、西影路、永松路、南二环(太白路立交—西延路)等15条道路。

亮化节点:小寨十字、古韵广场、电视塔周边、中轴线纬二街十字、军区门前杨树林节点5处。

(五)未央区政府。

亮化道路:未央路(龙首村十字—北二环)、文景路(二十六街—北二环)、明光路(二十六街—北二环)、朱宏路、凤城八路、北二环、渭滨路等7条道路。

亮化节点:未央规划馆、龙首村十字等节点2处。

(六)灞桥区政府。

亮化道路:纺北路、纺正街、纺渭路、纺一路、纺二路、纺西路、新医路、纺新路、鹿塬路、灞瑞一路、半坡立交等11条道路。

亮化节点:香王出入口、纺正街与纺一路交叉口、纺织城高速出入口、提升广场、区政府门口、堡子村转盘、新寺十字节点7处。

(七)高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唐延路、沣惠南路、丈八北路、丈八东路、科技八路、锦业路东段、高新路、科技路、科技二路、高新二路等10条道路。

亮化节点:唐长安城墙遗址公园北广场、延平门广场、都市之门南广场、高新路广场、永阳公园南角广场节点5处。

(八)经开发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未央路、凤城八路(贞观路—文景路)、文景路明光路、凤城二路、凤城五路、凤城七路、凤城八路、凤城九路、凤城十路、开元路、鱼藻路、元和路等13条道路。

亮化节点:北客站及周边、张家堡广场、城市运动公园、凤城一路人行天桥节点4处。

(九)曲江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曲江大道、雁塔南路、雁展路、雁南四路、雁南一路、曲江池北路以及大雁塔东西两侧环塔道路、芙蓉西路、芙蓉南路、雁南二路、雁南三路、曲江池西路、曲江池东路、太华南路、自强西路、北二环(未央立交—辛家庙立交)等15条道路。

亮化节点:大雁塔北广场、曲江宾馆十字、中和广场节点3处。

城墙景区:东、南、西、北四个城门节点4处。

大明宫景区:丹凤门南侧广场、丹凤门东西两侧宫墙外立面、五闸延英殿出入口、重玄门宫墙外立面、大明宫遗址博物馆门头外立面节点5处。

(十)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世博大道、欧亚大道、香槐一路、锦堤五路、世博东路、东二环等6条道路。

亮化节点:世园会会址、西禹高速新筑收费站、杏园收费站节点3处。

(十一)航天基地管委会。

亮化道路:雁塔南路、航天大道、神舟大道、航天中路等4条道路。

亮化节点:雁塔南路—航天大道十字造型节点1处。

(十二)大兴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大兴东路、梨园路、桃园路北段、纬二十六街、星火路、工农路、西二环(大庆路—大兴立交)等7条道路。

亮化节点:红庙坡十字、管委会门口节点2处。

(十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港兴路、港务西路、港务大道等3条道路。

亮化节点:港务大道南入口、综合保税区广场、地铁三号线保税区站、西航花园节点4处。

(十四)市城管局。

亮化道路(绿化带):长安路、南二环2条。

亮化公园:莲湖公园、革命公园、丰庆公园、兴庆公园节点4处。

(十五)市文物局。

亮化景点:钟楼、鼓楼、小雁塔、西安博物院节点4处。

(十六)市水务局。

亮化景点:汉城湖景区及主要出入口。

(十七)市市政局。

亮化区域:城区市政道路、立交桥、箱涵、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功能照明;城区三环内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箱涵等市政设施景观照明。

各区、各开发区、市级各相关单位在以上亮化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全市其它重要路段、商业街区、节点自行选择进行装饰亮化,营造浓郁节日氛围。

四、节日亮化方式

(一)按照《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灯饰的'通知》(市市政发〔20xx〕30号)和《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灯饰的补充通知》(市市政发〔20xx〕33号)要求对道路灯杆进行灯饰悬挂,沿街行道树、绿篱、绿雕小品等进行装饰性亮化,对道路沿线重要节点布置LED灯光雕塑、小品等造型。结合20xx年己亥年(兔年)生肖特色和“中国梦”、“丝路起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贫攻坚”等元素,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扎实落实“十三五”规划等要求,对全市主要干道、重要广场、重要十字、公园及城市出入口进行节日氛围营造,大力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热烈浓郁的节日氛围。

(二)各亮化责任单位要科学制定亮化方案,进一步优化设计及布置,体现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品位和古城历史文化魅力,展现出各自区域特点和区位优势。

(三)按照节能、环保、美观、可重复利用的原则,灯具颜色和灯型的选择要符合《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专项规划》《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和节日氛围要求,灯具要求选用LED等绿色环保可重复利用光源。对于去年使用后还可重复利用的灯具、造型雕塑尽可能重复利用。

(四)各区城管局设置的绿雕小品,广场、道路十字口设置的建设文明城市的各种宣传造型、雕塑可继续使用,同时加以灯光点缀。

五、时间要求

(一)点亮时限。

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2月20日

(二)启闭时间。

我市夜景亮化模式分为平时亮化模式、周末亮化模式、节日亮化模式,开启时间均和路灯同步,关闭时间平时模式为晚22∶00,周末模式为晚23∶00,节日模式为凌晨24∶00。重大节日“除夕”和“元宵”夜间亮化设施通宵开启。

(三)拆除时间。

元旦及春节节日氛围营造设施拆除时间为20xx年2月21日、22日。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重大意义。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全部亮化任务要求于12月31日前落实到位,打造出“西安年·最中国”夜景亮化新形象。

(二)认真规划,精心设计。

严格依据《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要求,本着节能、环保、美观的原则,科学制定节日亮化方案,结合各自区域特色,设计建造一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光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市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全面展现大西安的亮化新形象。要求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完成节日亮化方案设计并上报市市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光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建立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考评,兑现奖惩。

由市市政局牵头,制定考核计划,对各单位亮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经同意后对各亮化责任单位予以奖励,奖励资金380万元列入城建计划。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打造优美、亮丽的城市环境,给广大市民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经研究决定,在金济河以东文峰路两侧、金济河两岸楼体,城区部分路段、节点实施亮灯工作。为确保完成20xx年亮灯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按照“喜庆、祥和、节俭”的要求,突出亮灯工作的“科技之光、生态之光”特点,让金乡的夜晚“亮起来、动起来、美起来”。通过20xx年亮灯工作,切实展现出“江北水乡”的美丽夜景,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各承担亮灯任务的单位要在20xx年1月17日前全部完成亮灯安装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正常亮灯,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共享发展成果。

二、亮灯路段及任务分工

(一)做好金济河两岸和文峰路两侧的楼体亮灯工作。

亮灯效果:按照整体设计方案要求,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金济河以东文峰路两侧和金济河两岸(千寿湖-崇文大道)所有临路临河商铺、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全面提升亮化效果,已经安装的要按照方案提升到位;没有安装的要尽快安装到位;安装后损坏的要修缮到位,确保该路域整体亮灯效果。

金乡街道:负责金济河两岸老旧小区楼体亮灯工作;

高河街道:负责高河街道办公楼楼体亮灯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防中心楼体亮灯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开发企业的楼体亮灯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酒店的楼体亮灯工作;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奥体中心亮灯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楼体亮灯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规划馆楼体亮灯工作;

房产服务中心:负责物业管理的小区楼体亮灯工作;

亿九科技:负责亿九大厦楼体亮灯工作;

未来城:负责未来城、印象百货楼体亮灯工作;

红星美凯龙:负责红星美凯龙和维京国际酒店亮灯工作;

维也纳国际酒店:负责维也纳楼体亮灯工作;

智慧产业园:负责智慧产业园楼体亮灯工作;

水云台:负责水云台楼体亮灯及效果提升工作。

(二)做好城区路段、节点亮灯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奎星路(崇文大道--文峰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人民医院:负责奎星路(文峰路--金城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金山街(崇文大道--金珠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协调各银行):负责金山街(金珠路--金城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崇文大道(金济河--奎星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崇文大道(奎星路--金山街)路段亮灯工作;

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金珠路(金济桥--奎星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公路局:负责金珠路(奎星路--金山街)路段亮灯工作;

金乡街道:负责文峰路(金济河--奎星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文峰路(奎星路--新华路)路段亮灯工作;

济宁教育学院:负责中心街(金济河--奎星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中心街(奎星路--清真街口)路段亮灯工作:

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金城路(金济河--奎星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市容环卫服务中心:负责金城路(奎星路--金山街)路段亮灯工作;

县烟草公司:负责金城路(金山街--金马桥)路段亮灯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金济河以东山阳路、青年路、崇文大道、金珠路、文峰路、中心街、金城路亮灯工作的宣传发动,责任分工,资金筹集;

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奎星湖公园及城区节点的亮灯工作;

县督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亮灯工作的专项督导,对亮灯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电视曝光,确保亮灯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县路灯管理所:负责协调亮灯工作中用电,确保亮灯工作的用电安全和用电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损坏亮灯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亮灯期间各类灯具不受损坏;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与相关单位积极对接,做好责任路段的划分,按照设计方案要求和亮灯标准,监督亮灯工作进度,及时解决亮灯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亮灯工作,把这项工作当做一项重要任务和惠民工程,抓紧抓好,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成立专门的班子对亮灯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资金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严把安装时限关、质量关,确保如期亮灯。同时,做好后期的维护工作,确保亮灯的效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亮灯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马琨生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亮灯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要按照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把惠民的好事办好。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相关单位要想方设法解决资金的瓶颈问题,积极对接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督导施工单位,确保亮灯工作的最佳效果和安全维护工作。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房管服务中心、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县路灯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作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县督查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此项工作进度进行全程督查、专项督导,确保亮灯工作的顺利完成。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 篇3

为了预防、控制学校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暖突发事故的发生,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学校水、电、暖设施及供水、供电、供暖的安全运行,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办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常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配合意识。

2、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达到及时控制,保障水电暖供应和安全。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水电暖员工和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水电暖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依法实行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4、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生突发事件后启动应急预案

5、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控制和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及时快速突发事件做出反应。

三、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突发停水

1、校内大面积停水或全部停水时,立即查找停水原因,并向后勤集团及学校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及事由。

2、由于供水管网破裂引起的突发停水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采购人员备料,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供水泵组发生故障时,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调整供水管线,并组织相关人员或联系设备厂家尽快来人修复。

4、局部区域出现管道溃漏时,供水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关闭该区域控制阀门,组织维修人员尽快修复。

5、如遇大范围长时间停水时,要及时通知学生处、保卫处、饮食服务中心等部门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可联系水车运水或购置大量桶装饮用水应急,确保校区稳定。

6、由于水质污染造成突发停水事件,领导组应立即报告处领导及学校领导,与环保部门、防疫站等联系化验,查找污染源,如属人为投毒,还应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及时处理污染,并请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向用户供水,中毒人员由校医院负责处理。

(二)突发停电

1、校内大面积停电或全部停电时,立即查找停电原因,并向后勤管理处及校分管领导报告

2、由于学校产权的供电线路或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停电事件,如属低压部分,动力服务中心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如属高压部分出现故障,领导组成员应马上联系供电局来维修。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由于产权属供电局的线路或供电设备出现故障,造成突发停电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与供电局联系,咨询可能停电的时间,并督促其抢修,如较长时间停电,领导组应及时与发电机租赁单位联系,租用发电机向学校重点部门供电。

(三)突发火灾事故

1、由于供电线路短路引起配电室或供水站火灾或爆炸等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切断所有电源,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保卫部,若火势较大,应及时向“119”报警求援,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2、由于使用电、气焊引起火灾事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向保卫部报告,若火势较大,应及时向“119”报警求援,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四)重点部位不得擅自进入

1、未经中心领导同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水电运行场所。

2、工作人员不得将任何朋友、亲属带入水电运行场所。

3、发生问题由各部负责人承担责任。

四、总结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针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2、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积极表现,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3、任何违背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属领导责任的,追究其所负责任;属不服从领导紧急调配,不积极配合工作的.集体或个人,也按事件性质后果予以责任追究,并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

4、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五、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保障。本预案要求配齐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学校或中心组织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财力和物资保障。中心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三)技术业务保障。要根据实际和预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和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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