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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市稻麦原种场体制问题的调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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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关于解决市稻麦原种场体制问题的调查汇报

根据陆广浦市长[94]字18/35号批示,11月下旬,由市委办朱学举同志牵头、政府办.组织部、农工部、农业局、民政局、区划办等部门参加,就原种场存在的问题到实地作了专题的调查研究。本着“有利于原种场长期稳定发展”的原则精神,在认真听取席桥党委、政府和原种场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后,调查组成员对解决原种场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形成了比较一致的看法,并于12月3日向市长办以会议作了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原种场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稻麦原种场位于席桥乡境内,是1961年由渔滨农场(1959年成立)改建而成。占地面积1200余亩,其中耕地面积1040亩,总人口960人,全场共有5个生产作业组、1个科技试验站。该场系副科级单位,干部19名,其中国家干部4名(含退休1名)、场聘干部15名,由副书记、副场长桂文东同志主持工作,党员24名,教师5名(其中公办教师1名),退休农工60名。

市稻麦原种场属于国营场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该场经营体制也作了相应的改革,但因体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工作逐年滑坡,治安状况和内部管理日趋混乱。主要表现:一是领导班子软弱涣散。由于只有主要负责同志由市任命,其余干部均系场内聘用,加之受族姓势力影响,班子形不成战斗力。二是内部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除房屋等不动产外,其它公有财物基本散失贻尽。三是经济亏损严重。自90年以来的国家黄淮海开发、省投资专款、借贷等项资金投入计达96万元,除黄淮海开发50万元的50%免还外,其余70余万元陆续到期无力偿还。四是法制观念淡漠。主要表现为:生育无计划。90年以来不足千人的场共超生68人,其中党员因计生受处分十多人,有两名党员被开除党籍;粮款拖欠,严重影响三者关系安排。农户几乎无一户不拖欠粮款,几年来拖欠达14万多元,就连群众生活用电的电费场部也不敢理直气壮地收缴;部分群众无政府主义严重,闹宗族派性,多次出现群众打砸场部,围攻打伤场领导人。五是党建、人事、经济、政务等工作在市多头管理,事实上由于单位太小,很难引起重视,使一个六、七十年代在我市农业生产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稻麦原种场完全失去了承担原种繁育的职能作用。

市稻麦原种场工作长期疲塌,自由散漫,呈无政府状态。究其原因很多,但根本性问题有二点:一是体制不顺。目前,该场隶属关系不够明晰,技术业务工作归农业局指导,党务工作先属市机关党委,后划给市农业局党总支,行政工作直归市政府,人事任免归市组织部门。这么一个较小的单位多头管理,且地处偏僻,使有关部门很难实行面对面的得力管理,矛盾较多,问题突出,日积月累,积重难返。二是领导班子工作不力。原种场单位较小,市管干部仅一两人,历任主要领导到任时雄心勃勃,由于错综复杂的矛盾缠绕,久断不决,时间不长,便失去信心。加之近年来领导班子中存在不团结问题,内部拆台闹矛盾,形不成合力,使主要负责同志无法开展工作,只好任其自然,等待调动,导致全场工作基本瘫痪。

二、解决原种场体制问题的原则方案

原种场存在的问题已并非一两年,且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我们调查组成员一致认为,迅速解决原种场问题已刻不容缓。而解决的方式拟从理顺体制入手,配备精干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起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使原种场长治久安。解决原种场问题的总体方案是:对外保留淮安市稻麦原种场牌子,对内两个文明建设全部划归席桥乡管理。该方案优点主要是:能够保持原种场机构,便于向上争取资金;通过强化管理,能逐步担负起稻麦原种场生产任务;现有债权债务不会出现平调行为或增加市财政及席桥乡的负担;纳入席桥乡集中管理,能够利用该乡机构齐全,干部整体力量较强的优势,较快的解决原种场存在的各种矛盾,亦不会由此影响与上级部门的关系,并最大限度地减轻因体制变更而造成原种场和席桥乡过大的震动。

如市委、市政府同意按该方案实施,根据席桥乡与原种场实际,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请予研究。

1、将市稻麦原种场与席桥乡合并,两个文明建设全部划入席桥乡管理。涉及良种繁育任务由市农业局与席桥乡商量。

2、保留淮安市稻麦原种场牌子,保留副科级单位,保留干部、工人的原有性质,保留原财政供给渠道,保留已享受的优惠政策待遇。

3、经济上仍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原有和今后的债权债务仍由原种场承担。

4、人事安排上给席桥乡增配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原种场支部书记和场长。其他干部由席桥乡党委根据实际需要任免(现有场内干部一律就地免职,属国家干部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或调出)。

5、建立工作班子,保证划归工作平稳过渡。①请一位市领导牵头,由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农工部、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区划办、信访局、席桥乡、原种场等单位组成工作班子,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划归工作。②由市纪委或农工部牵头,市监察局、审计局、农业局、开发局、席桥乡等单位组成对原种场集体资产和财务进行审计。③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参加,对原种场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歪风邪气,保证划归工作顺利进行。

6、为保证有案可稽和有利工作开展,市委、市政府有必要以文件或纪要对划归方案予以确定。

以上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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