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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调研报告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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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城市调研报告范文关于城市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调研报告关于推进合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研究的调研报告

一、城市公交基本情况

城市调研报告范文4篇

我市城市公交开通于**年5月,**年11月移交交通部门管理。目前,全市现有公交经营企业2家,公交车保有量为148辆,城市公交线路14条,设有公交站台117座,运营线路总里程311.2公里,基本覆盖新老城区以及周边的7个镇(办事处)。

二、城市公交发展规划

**年,委托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邳州市城市公交发展规划》,提出了近期(XX-XX年)和中远期(XX-2030年)城市公交发展目标。预计到XX年,全市公交车保有量达到281辆,公交线路达到24条(其中新辟10条,调整线路6条);到2030年,公交车保有量达到1089辆,公交线路达到36条(新增12条,调整6条),公交线路总里程为595公里。XX年,市交通运输局将公交发展列入交通十件为民实事之一,加大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计划投资2360万元,新建公交车调度中心(保养场)1座、公交首末站4座、公交港湾式站亭64个,站牌62个,新上燃气公交车20辆,稳步推进公交车运营国有化。

三、当前城市公交发展存在问题、对策和建议

(一)在公交线网规划方面,一是公交线网覆盖度低,新城片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甚至老城区北部区域公交覆盖均不足;二是城区道路中公交线路重复系数不均衡,公交线路比较曲折,存在大量的迂回运输、逆向运输现象;三是站点服务覆盖率较低,据测算,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为21%,500米覆盖率仅为33%。

解决对策:对于新增线路建设时序的安排总体原则是需求迫切、道路条件满足的先开通;调整线路的建设时序安排原则上是经营合同先到期的先调整。其中近期(XX-XX年)新增线路8条,分别为17、19、29、30、15、21、26、28路);调整线路6条,分别为3、4、5、6、7、13路。中远期(XX-2030年)新增线路12条,分别为22、23、25、27、31、32、33、35、36、37、38、39路;调整线路8条,分别为1、2、8、9、10、11、12、16路。XX年新增2条:18路(官湖镇至瑞兴路公交总站)、20路环线(邳州火车站公交枢纽至邳州火车站公交枢纽)。

(二)在公交车辆投放方面,我市城市公交车辆更新较为缓慢,车辆档次普遍较低,乘车舒适度较差,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解决对策:进一步加快车辆更新速度,大力发展中高档、大容量、低能耗、环保型lng动机公交车辆,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乘车环境。根据近期公交发展规划,到XX年底,将新增车辆217辆、更新车辆64辆。推荐邳州市公交系统备选车型采用8.5米和9米级lng公交车型。同时,根据《邳州市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初步实施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对现有248台城乡客运车辆车型进行逐步更新,购置符合农村客运要求的节能、环保公交车型。推荐使用苏州金龙客车,车长7.2-7.7米,lng动力。镇村公交全面采用省交通运输厅统一指定的车型。

(三)在公交站台建设方面,我市目前共有公交站台117座,分属邳州市大众广告有限公司、邳州市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其中前者管理公交站台92座,分布在老城区及新城区部分路段;后者管理公交站台25座,主要分布在新城区。根据年初制定的公交线路调整计划,年内新建站亭64个、站牌62个,预算总投资300万元。主要存在站台布局不合理、设计存在缺陷、式样不协调美观、建设和管理体制不顺、新站台建设推进滞后等问题。

解决对策:1、对新老城区道路改造,公交站台应纳入改造方案,统筹规划站台式样风格、建设资金,同步建设。

2、根据公交发展规划,新增站台由政府投资建设、扎口管理,解决站台建设使用衔接不畅、建管脱节的问题。3、现有站台遗留问题:由政府主导,协调出台相应回购政策,实现站台统一管理。4、站台建设应实行联合勘察会审制度,利于解决部门之间协调问题,实现站台建设与公交通达线路同步发展,布局科学、规划合理。

(四)在公交站场建设方面,公交站场建设严重滞后,公交车调度中心、停放站场、保养厂、首末站等相关配套设施缺乏,与公交发展不同步。

解决对策:根据公交发展规划,加快其配套设施建设,保养场、首末站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对保养场建设提出两个方案。

方案一:按我市公交发展规划,到XX年我市将拥有城市公交车357辆、城乡公交270辆、镇村公交84辆、出租车700辆,其它车辆300辆,总计1711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1711辆车每天需保养64辆次,按《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修理厂的规划用地按所承担大修车辆数计算”,则该公交维修厂设计占地面积约为28亩。设计建设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6220平方米,维修车间2个,建设面积1920平方米,满足每日维护车辆64辆次,可容纳停车120辆。

方案二:2020年我市将拥有公交车、出租车约2619辆,而我市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必须大幅度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则公交车采用燃气车辆势在必行。为此将规划中的加油站项目列入,该加油站项目列入后,其功能将变为加气站功能,维修保养厂则兼具有停车场功能,能停车约200辆,且由于停车场和加气站位置相邻,方便每日加气,节省时间、减少公交车空驶,使该维修厂成为一个综合服务中心,该方案需占地59亩。

首末站建设5座,分别是瑞兴路首末站、解放路首末站、体育场首末站、新城站首末站、火车站首末站、宏通站首末站,另建7个简易首末站。其中瑞兴路、解放路、火车站、宏通站4个首末站今年开始实施。

(五)在经营模式选择方面,我市目前城市公交车辆实行的是公车委托经营模式,该模式下公交的规范运营、服务水平得不到保障,不仅严重制约了公交发展,也影响到政府和行业形象。因此,必须对现有的运营模式进行改造,建立公车公营的公司化运营机制。即:城市公共交通的投人以政府投人为主,其发展要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公交公司实行公车公营、公司化管理的运行体制,线路与车辆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归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实行聘任制。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政府投资、财政补贴制度。对于建设投资(如新增车辆、保养场和首末站建设),建议由市府投资建设,建设资金纳入交通工程建设经费预算。对于运营补贴,根据公交线路(特别是新辟线路)客流量较小的实际,以及承担公益负担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而形成的支出,由市财政实行定额补贴。

(二)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凡经规划确定的公交首末站、公交维修保养场等重要公交基础设施,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可通过出让方式提供建设用地。

(三)减免相关税费。公共客运基础设施项目涉及的由地方收取的配套设施费、建设管理费等费用予以免缴。

四、新能源供应必选方案

在公交车辆燃料使用及供应方面:经过市场调研,并与亿利资源大为能源公司、香港新时代能源公司、中国燃气邳州分公司、山东富海美林集团、中国电力投资公司等多家能源公司多轮洽谈,在投资规模、合作模式、项目建设、资源和价格优势、资金保障等多方位比选,已经形成初步方案。目前推荐中国燃气邳州分公司、山东富海美林集团两家企业的方案。

五、交通融资工作进展情况

**年计划融资10亿元,目前已落实7亿元,即与福建华通集团达成联合建设270省道东南绕越公路、250与251省道连接线、世纪大道东延工程项目协议,解决了7亿元的建设资金。

关于城市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城市调研报告范文(2) | 返回目录

根据局党委关于“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结合各自主管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深入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的要求,最近,我和局政策法规股(局城管办公室)的同志一道,先后深入到城管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城市客运管理所、城市燃气管理所进行了认真、细致、广泛的调查研究,并且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了初步的思考、探讨。下面,我就城市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分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主要问题、打算建议四个部份,作个简要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目前担负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有城管大队、环卫所、园林所、客运所、燃气所五家单位。其中差额补助事业单位2家(城管大队、环卫所),其它3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五家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1、城管大队:定编60人,现有干部职工82人(含退休3人、外借5人、停薪留职3人),前勤64人、后勤8人,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建监察条例》,按照建设局授权对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和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2、县环卫所:定编 110 人,现有干部职工 227 人(含退休 27 人、正式工 135 人、临时工65 人)。主要担负城区 131.6万平方米面积的清扫清运任务,并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依法实施环卫监督和检查。

3、县园林所:定编 20 人,现有干部职工 37 人(含退休 3人、精神病患者 1 人、绿化管理维护 16 人、绿化监察 7 人、收费 5 人、行政后勤 5 人)。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对损坏绿化设施及花草树木的行为进行查处,以及城区绿化费、绿化延误费、绿地临时占用费、绿化补偿费的收取;绿化维护面积28万平方米。

4、县客运所:定编5人,现有干部职工 11 人,主要负责全县城市公共客运市场日常监管,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及市场准入、运营和退出事项的审批,配合县政府组织实施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

5、县燃气所:定编3人,现有干部职工2人,主要职能是依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负责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设施保护、经营、使用和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上述管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特别是去年周 勇书记、吴 烨县长先后视察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后,我们建设局更是创新举措、增加投入,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探索管理机制,实施“综合管理、集中执法”。为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客运、燃气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够明晰、力量不够整合、步调不够协调、管理不够严格、审批不够规范、执法不够到位等问题,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浠水实际,探索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执法新模式,力争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力量,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自去年9月5日起,制定了《浠水县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和《责任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划定了责任区,成立了工作专班。从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比较明显。

2、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禁麻”任务全面完成。为解决“麻木”载客扰乱交通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前年县委、县政府拿出资金700万元,对城区1168台“麻木”进行集中收购处置,使经营了近6年的“麻木”车全面退出了城市客运市场。“禁麻”后,我们采取调整公汽营运时间、新开第9路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运营车辆15台(公汽共计95台)、新增出租车36(出租车共计250台)、督促出租车提高运行率等措施,有效地缓解了“禁麻”后市民出行难题。去年5月份以来,为解决“摩的”非法载客问题,县政府成立了以建设局力量为主的“禁摩”专班,共查处非法载客摩的783台,行政拘留2人,公安留置1人;同时进一步规范城区公交客运市场,对非法载客黑车进行了严厉打击。还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对城区公交枢纽站组织了站址初选;对公汽候车站(亭)建设进行了规划、设计、建设,共规划建设公交候车亭167个,其中站亭59个、站点108个,今年五月已经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3、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广告市场初步规范。为搞好户外广告清理整顿工作,我们成立了清理整顿专班,对那些在设置地点、规格、工艺水平及发布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户外广告,在向每户广告业主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逐一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个活动期间,我们共发出整改通知书 939 份,并对逸林居、雅仙居等广告招牌按要求整改到位,还有几处布面破损陈旧的广告,按要求进行了更新。对那些违反有关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没有合法审批手续、或经合法批准设置但期限届满、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责成设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自去年7月8日组织第一次户外广告强制拆除行动以来,累计组织行动21天(次),城区拆除或强制拆除各种违规广告牌共723块。

4、加强专项综合整治,城区秩序明显好转。

一是突出重点街道整治。对宜化福瑞德路段,成立专班专人管理,效果显著;对城北大市场、新华正街、新华北街、丽文路、车站路等群众意见较大且影响浠水形象的街道,我们增派力量,加强管理;早中晚时段,组织机动巡逻纠章组进行巡逻纠章,力争在管理上不留空档,使城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整治。与有关职能部门一道,突出加强了餐饮、建材等行业的临街经营秩序整治。特别是对出店经营和乱写办证号码、牛皮癣等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对那些钉子户、难点户,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中仅去年一年就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共 32 起,其中学堂路花店经营者顿**、莲二塘路早餐经营户姚*,因违章占道经营,先后被司法拘留,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三是突出重点部位的整治。对城区 7 个出入口的垃圾和经营摊点,我们通过联合行动,进行专项整治,并加派人员管理,出入口环境卫生面貌有所改善。对县人民广场,我们通过整合人员,整合职能,加大管理力度,效果明显,受到市民肯定。

5、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城区面貌明显改善。为确保整个城区清扫保洁质量,县环卫所坚持改革创新,督促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加强各个工作环节的督办落实;对清扫人员实行划片包干,城北由三个清扫组负责,城南实行清扫保洁权公开竞标拍卖,新的运营管理模式,让职工增添了危机感,从而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在此基础上,加大洒水除尘、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力度,城区环境面貌明显改观。与此同时,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来动内需政策的支持下,我县城区首座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已经进行实施阶段,今年底将会基本竣工并投入使用,一改我县垃圾场建设的空白。

6、加强城区绿化建管,城市绿化水平得到提高。园林所将主要精力用在了雪灾后苗木恢复救治、病虫害防治和抗旱保苗上,先后投资 2 万多元用于病虫害防治,投资 5 万多元用于抗旱保苗。同时,不断加大对危害绿化苗木、破损花坛设施的处罚力度,仅供电公司乱砍绿化树木一起案件对供电公司和内部干部共处罚 2 万多元。

三、主要问题

由于政策、环境、体制、机遇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县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压力。

一是管理共识未形成。市民对城市建设管理要求在不断提高,但城市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却较低。如在环境卫生方面,尽管有垃圾收集车每天三次轮流收集,尽管城区有 70 多个固定垃圾投放点,尽管环卫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宣传,但有些市民为了省几脚路,就是不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乱扔垃圾果皮纸屑、乱泼污水的现象比比皆是。在设施维护方面,我县先后购回 5 批垃圾桶,每次投放在大街上不到半年时间就被推倒打破、烧坏或偷走;城区街头每年补栽行道树 XX 棵左右,但一些店主怕树长大后影响其生意,用滚烫的开水偷偷淋树根。每年城区花坛、绿化带被车辆撞坏 100 多处,前面修好了,后面又弄坏了,还找不到肇事者,设施的损毁令人十分痛心。在责任意识方面,有人认为城区管理、秩序管理只是城建部门的事,不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抓,秩序未管好是城建部门没有尽到职责。不少人是按个人利益判断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松了,影响到本人行车走路就提意见;管严了,影响本人生意或者感觉不舒服也提意见,认为浠水大不了是个县城,没必要管理那么严,城管工作经常处于两难境地。

二是管理机制不健全。曾经成功采用的“门前四包”、“庭院三包”机制名存实亡,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不明确,难以形成合力。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需要交警部门出力,出店经营、乱摆摊点的管理需要工商部门出力,白色污染、餐饮卫生管理需要环保、卫生部门出力,车辆运营秩序管理需要交通部门出力。目前尽管各家都在管,但缺乏统一调度和协调,难以形成合力,甚至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三是管理设备难保障。目前,城管大队、环卫所、园林所、客运所等承担城区主要管理职能的单位,在收入不足、支出增加的情况下,难以添置管理设备,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开展。如环卫所只有二台垃圾压缩车和一台东风洒水车已到报废阶段,长期超负荷工作,要保证城区垃圾日产日清,显然是力不从心。针对城管长期无车的实际,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建设局挤出5万元资金支持城管大队购买了一台面包车,但远远不能满足执法巡逻的需要;园林所急需一台高空修枝作业车也无法落实。

四是管理创新难进行。创新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能够进行的,如创办专业市场、特色街,单靠城管一家很难实现。对多年来想解决的流动摊点划行归市的问题,专

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调研报告城市调研报告范文(3) | 返回目录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xx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xx总理指出:“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努力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切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已成为全国各地的普遍共识。在时间和操作层面如何推进,在地方(区域)依法治理中如何实现,尤其是地方“法治城市”如何创建,是当前我国地方法治建设中共同面临的首要任务。我局承担着党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职责,应积极行动起来,对标一流,把建设“法治太原”作为当前工作的有力抓手,全面开创依法治市工作的新局面。

一、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

通过实地调研、函、电沟通等方式,我们对部分省会城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杭州、成都、重庆、武汉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

3月7日-3月15日,我们对杭州、成都、重庆、武汉四地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交流经验、查看实证材料、参观先进典型等方式进行。

四地市普遍认识到,“法治城市”建设是一项涉及到“点多、线长、面宽、体大”的系统工程,必须设立一个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具体的机构来推进。杭州、成都、重庆、武汉四地均设立了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名称上略有差别,其中成都、重庆、杭州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武汉为“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成都、重庆、武汉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杭州市分为“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建设法治杭州领导小组”,其中“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设在杭州司法局,“建设法治杭州领导小组”在杭州市委办公厅专设的法治处。

四地市相继出台了“法治城市”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文件。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争创浙江省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杭州余杭区出台了《“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成都市出台了《XX年成都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重庆市出台了《关于对申报评选重庆市“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先进区县开展自查评分的通知》;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法治区、法治单位创建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武汉市法治区创建考评标准(试行)》《武汉市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标准(试行)》。

杭州市制定的《杭州市争创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考核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未纳入考核。考评细则内容包括考评和民意调查两大部分,考评指标分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制教育、基层民主5大类21项100条。杭州市的考评工作是在浙江省“开展创建法治市、县(市、区)创建活动”前提下开展的。习总书记主政浙江时期,提出“法治浙江”建设目标。XX年,以浙江省委相关文件的精神为指导。杭州市委为推动此项工作,在市委办公厅增设法治处,市属各区(市、县)委也有相应机构设置(余杭区除外)。杭州市委法治处年底对全市各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杭州市的最大亮点,是将法治市县的创建活动提高到了市委中心工作的重要地位,在具体的考评指标中引进了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

XX年,杭州市余杭区(是杭州市唯一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的),根据《“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对本区法治状况进行评分,公布了中国内地第一个法治指数“71.6分”,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该评估体系由一个“法治指数”、四个“评估层面”、九张“调查问卷”组成,将余杭区提出的九大法治建设总体目标进行分解量化。针对区本级、区级机关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四个层面开发了四套法治建设量化考评方案,采用目标绩效的加减分制。同时设计党风廉政建设、政府行政工作、司法工作、权利救济、社会法治意识程度、市场秩序规范性、监督工作、民主政治参与、安全感和满意度九方面的调查问卷,并将该部分民意调查得分按一定比例纳入最后“法治指数”计算。尤为重要的是,余杭区成立专门考核组,考核评估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根据综合得分对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进行排序通报。对被扣分单位,余杭区依法治区办受区委委托,分别约见扣分部门主要领导,面述法治指数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并且要求问题部门3天之内回复,由主要领导签、盖章。同时,余杭区的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涵盖述职述廉述法三项内容。这些举措使得法治指数不只是对现存法治状态的简单量化评估,更成为各单位发现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成为推进法治余杭建设,提升整体法治理念的抓手。余杭制定的这套评估方法,法治以量化形式考评,因其所具有的开创性,对全国各地都有借鉴的价值。杭州市余杭区也因其法治建设的创新地方实践,连续四次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法治发展年度报告》的“地方法治建设经验”引用。

成都市制定的《XX年成都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考核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未纳入考核。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指标、特色指标、行业评价指标、绩效指标四大部分,其中,基础指标分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社会安全秩序、经济法治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法制宣传教育、基层民主法治、法治监督效能等9大类70项268条;特色指标特指年度1项最突出的工作成果;行业评价指标指市级牵头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法治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绩效指标包括荣誉称号、经验推广、宣传报道、整体评价等4大类5项11条。成都市政府目督办将创建法治城市工作纳入区(市、县)目标绩效考评体系下达全市,市人大、市政协领导每年都分别率队,对创建活动进行调研和视察。

成都市的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主要体现了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高规格的启动仪式,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及省市主要领导出席启动仪式。二是市委XX年1号文件印发“xx”普法规划,政府9号文件印发创建全国法制城市的意见,体现对法治建设的充分重视。三是突出群众制定,构建开放型测评体系。成都市为保障法治创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的群众参与性,召开了1000余场群众座谈会,与23000多名群众面对面征求意见。四是在安排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外,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单独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重庆、武汉市级层面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基本上是对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贯彻实施,缺乏亮点。

(二)全国其他城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

为对全国的地方法治创建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们向全国省会城市及重要城市采取发函发文、电话交流等方式进行了调研。截止目前,共收到13个城市的回函或回复。这13个城市分别是上海、南京、福州、沈阳、兰州、石家庄、合肥、郑州、海口、呼和浩特、贵阳、长沙、昆明。这13个城市,均设立了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名称上也基本分为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两类,或两块牌子同挂。合肥、郑州、武汉、石家庄、长沙、上海、福州、沈阳、兰州、贵阳、呼和浩特领导组办公室均设在司法局。南京市设在市委政法委,海口市设在市人大常委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海市,上海1999年设立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XX年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改为政治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厅,XX年重新改设为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改设在司法局。

13个城市对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基本都有安排、部署和考核。上海出台了《法治城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合肥出台了《“法治合肥”创建工作实施细则》、《“法治合肥”任务分解表》,南京市出台了《法治城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福州市出台了《福州市法治建设考核测评指标体系》、昆明出台了《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长沙市出台了《关于成立法治长沙建设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分支机构的通知》等。

昆明市历经3年创建出的《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较为科学系统,该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模块,13个二级指标,33个三级指标构成。它提供了三种不同使用方式,通过对3个一级模块的不同方法运用,服从于不同的评价目的,具体运用方式见下表:

昆明在指标体系构架过程中,成立了《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组,课题组由法治昆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治办、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社法委等部门及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财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部分法学专家共20人组成。课题组组长由昆明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其体系构建吸收借鉴了香港、杭州市余杭区、南京市等地的指标体系创设经验,历经了收集候选指标,征集社会意见,召开论证会等阶段,最终形成“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于XX年4月24日首次发布了“昆明法治指数”,成为全国第一个把法治测评委托给第三方评估,并公布测评结果的省会城市。

长沙市为推动法治长沙建设,确定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六项专项工作,成立了六个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分支机构。通过分支机构推动法治长沙建设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基本评价

多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通过中央引导下的强力推动,已取得了可喜的变化。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呈现出推进地方法治建设的“快马加鞭”新景象。许多领导几乎都将法治建设作为本地区的“一把手工程”,纳入到重点工作中。一些地方先后提出了诸如“法治浙江”(习总书记主政浙江时提出)、“法治湖南”(周强主政湖南时提出)、“法治昆明”(仇和主政昆明时提出)等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尤其是部分城市、县区在法治城市创建中为了力争“全国首创”进行了有效探索与尝试。杭州市余杭区公布了中国内地第一个法治指数;南京连续几年推出“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的民心工程;昆明把法治测评委托给第三方评估,并公布测评结果;成都市构建对全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深圳制定45项举措推动深圳社会主义法治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苏州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等等。可以说,地方法治(城市)建设将在全国掀起新一轮热潮,法治(城市)建设将被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地方发展的综合考核中。地方法治(城市)建设将成为地方党委、政府又一个积极追逐的 “先导区”。

三、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基本经验

对各地法治建设的调研,是我们了解外部社会法治进程的重要途径,通过对各地法治城市建设的分析对比,我们总结出以下可以借鉴的经验:

(一)党委重视程度越高,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影响。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在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的历史背景下展开的,历史上缺少民主法治传统,因此法治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凭借领导人的作用来推进和实现,地方法治建设更是如此。地方领导人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权威问题、规划问题、组织协调问题、经费问题、编制问题等等问题,都容易得到解决。地方领导人重视程度越高的,越能取得不俗成绩,在全国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中越能获得良好评价。

(二)办公室职能发挥主动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实效。杭州余杭、成都、昆明的法治建设机构依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模式设立,南京的法治建设机构依照“党委主导,人大监督,政府配合,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办公室设在政法委”的模式设立。在实际运行中,将办公室设在党委的,权威性更高,将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机构的,执行性更好。无论是哪种模式设立,办公室发挥职能越好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实效,越能推动法治建设步伐。

(三)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力度。从对各地的材料分析中,我们看到各地普遍制定了城市的法治建设的总体规划。然而,引起全国关注和有力推动法治建设的是那些制定了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城市。这些指标体系的创建,对法治运行的发展进程进行了具体的描述和呈现,对法律制度的公正性和社会适用效果进行了客观评价,不同层次展现了城市法治化发展的现实状态,是当代法治改革的一个尝试和突破。

(四)指标体系制定科学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效力。良好的法制建设指标体系,呈现出准备充分、调研充足、论证严密、社会参与度广泛的特点。各地普遍设立专门课题组。吸收社会各界,尤其是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参与,经过严谨的调研论证,发动广泛的群众参与。昆明市更是以政府立项,专项招标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实践证明,前期准备工作越充分的,正式实施后,统计数据越真实,推行阻力越小,社会效果越佳。

(五)人员经费保障充分的,法治建设工作越有动力。先进地区法治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人员充足,比如,成都市16人,昆明市10人,武汉市16人,杭州市11人(依法治市办公室7人、市委法治处4人)。先进地区法治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经费保障充足,具体情况见下表:

*部分城市和地区法治经费情况一览表

(昆明市的经费包括为构建指标体系,政府招投标专项经费30万,和后期测评经费20万)

*部分城市和地区人均法治经费一览表

四、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一些其他做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们调研的所有城市中,各城市法治创建中创新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杭州市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全市六个城区497个社区全部配备社区律师。社区律师每周定期到社区服务半天,政府每年向社区律师补贴6000元。法律服务覆盖社区,大大缓解了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导大量的民间纠纷、上访案件进入法治轨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国家媒体给予相应报道。

(二)大规模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成都启动了“人人讲法共建和谐”的“法治大讲堂”活动,全市组建了37支1000余人的普法讲师团、1544名驻村(社区)律师队伍、4600多名村(社区)法治宣讲员队伍和492个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开展各类法治宣讲活动8000多场次,组织各类巡演2500多场次,印发各类法治读本近百万册。大大拓展了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受到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的表扬。

(三)成立法制宣传协会。武汉市成立社会广泛参与的法制宣传协会,吸引高校、民企、传媒、教育等广泛行业参加协会。全国成立法制宣传协会仅有四川和武汉。但真正有效运转的仅武汉一家。协会的成立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法制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的促进了法制宣传的纵深开展。

五、“法治太原”创建的基本建议

习总书记指出,要“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这是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新形势下,对深化改革开放,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的新要求。太原市被山西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推荐申报为“XX—XX年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在法治建设的地方实践中,应该在《关于加快“法治太原”建设的意见》、《XX—XX年“法治太原”建设实施纲要》等纲领性文件的指导下,在吸收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法治城市的建设有更大的作为。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深认识。“法治太原”建设是凝聚各方改革共识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太原综改试验区整体推进、深度发展的法治保障工程。党委政府尤其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法治太原”建设工作,把“法治太原”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这项工作同太原城市建设的中心工作以及城市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同党委和政府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全体市民的利益诉求和精神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在法治建设方面开创吸引全国目光的新局面。

(二)加强组织。“法治太原”建设是一项法治系统工程,必须与本市的依法执政、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等工作统筹进行。客观上,必须有一个具有一定权威性的组织机构来组织推进。目前,我市主要领导在依法治市领导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具体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则主要由依法治市办来组织推动。应加强依法治市办的组织机构建设,在“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组织推动,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下,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法治太原”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紧实施。“法治太原”建设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和发展机遇,应加紧制定科学合理、重点突出、简便易行、切实管用的“法治太原”建设指标体系。应尽快成立以专家、学者、法治实践者为主体的课题组,经费上实行专项列支,以“项目”推动和引领“法治城市”建设的指标考评体系的搭建,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定任务,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提出推进方案。要赋予“法治太原”建设指标体系一定的拘束力和强制性,加大奖惩力度,切实保证相关指标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推动落实。

(四)加快步伐。“法治太原”建设是展示城市形象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全国部分地市已经先行一步,通过法治建设塑造了良好的城市形象。但从各地出台的指标体系来看,虽各有特色,却也存在一些不足:昆明注重评价,指标体系未能与全市综合考核结合;成都注重考核,指标体系仅仅覆盖区县,未将市直部门纳入;余杭仅在区级层面展开,未能在杭州全市推广。“法治太原”指标体系若能在克服上述不足基础上,尽快形成《法治太原指标考评体系》,并予以加紧推进,明确实施起始时间,积极有为地务实工作,定能使我市的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国傲立潮头。

关于推进合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研究的调研报告城市调研报告范文(4) | 返回目录

20**年11月,合肥被批准为全国第一个科技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科技创新型试点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合肥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三年多来,试点市建设受到广大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根据市委批转的《市政协XX年工作要点》,我们组织部分委员和有关部门同志,围绕推进合肥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创新办、科技局等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示范区的建设情况,邀请8个职能部门、21位专家学者和企业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座谈研讨,并赴上海、深圳、大庆等城市学习考察科技创新工作的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科技创新资源现状及试点市建设进展情况

我市是较早确立科教兴市战略的城市之一。特别是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围绕服务知识创新、突出企业创新、探索区域创新,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努力探索一条依靠自主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子,总体呈现投入增加、实力增强、贡献提升、环境优化的良性发展态势,科技创新试点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工业立市战略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区域创新体系初步形成。

(一)高校和科研院所数量众多,科教资源雄厚

合肥拥有以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为代表的国家和省属科研单位76个;拥有中国科技大学为代表的各类高等学校59所,博士点171个。拥有国家同步辐射、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火灾科学等国家级与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0个,其中国家级4个。中科院等离子所已成为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反应堆(iter)国际计划的主要参加单位。

(二)人才资源丰富,智力优势明显

我市共有两院院士31人,其中科学院院士24人,工程院院士7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和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人数,在中部城市均排序第一;从事科学和教育工作人员比例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每万人口专业技术人员数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XX年底在肥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人员9953人,其中科学家工程师 6473人。

(三)知识创新活跃,成果丰硕

近年来,在肥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承担“863”、“973”和国家科技攻关等课题数百项,获得了大批科技成果及奖项。同步辐射和火灾科学研究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论文数多年来名列中部城市第一。“量子通信实验”、“可控热核聚变实验研究”等5项成果7次入选中国十大科技进展新闻、中国基础科学研究十大新闻和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

(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XX年全市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到51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个(其中国家级2个),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12个(其中国家级5个);博士后工作站14个。XX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5项,安徽省科技进步奖108项。通过企业自主创新,我市在语音合成、汽车与工程机械、家电制造、雷达制造、交通事故预防、生物医药、纳米材料、作物育种等技术领域形成在国内乃至国际具有领先水平的优势技术。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450 家,其中,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15家;上市高新技术企业13家。过亿元高新技术企业70家,过10亿元20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比重52.28%。

(五)拥有自主创新品牌的产业集群初步形成

我市产业发展已形成了一批“龙头企业—产业链—产业群”相互衔接的特色产业集群。一是以江汽集团为主体的汽车产业集群;二是以美的、海尔、格力、美菱、荣事达集团为主体的家电产业集群;三是以叉车、日立挖掘机为主体的工程机械产业集群;四是以科大讯飞、四创电子、芯硕半导体、科大立安、易能公司、开尔纳米等企业为代表的微电子信息与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五是以丰乐种业、荃银高科、隆平高科、天禾农业、合肥绿宝为代表的(两系杂交水稻、玉米、小麦、油菜、西甜瓜品种)高新区种子产业园初步形成规模,以长丰草莓和肥西苗木为代表的农业产业逐渐形成特色,具有越来越强的品牌效应。

(六)示范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经过努力,6.6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建成道路里程总计17.8公里,区域框架路网和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科技资源有效聚集,目前区内建成项目6个,在建项目20个,签约项目20个,合作开发项目4个,意向项目近百个,计划总投资86亿元。产业集群日益显现,机电产业园以光机电一体化为特色,兼具科研孵化、行政商务功能,集聚了一批电子类、机械类产品为主的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工业园以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打造科技创新工程化平台和孵化基地,实现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软件外包园规划设计方案和项目可研报告已经完成。动漫产业园规划已经完成。

(七)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来示范区进行专题调研,xx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试点市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设立了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办公室,组建了示范区建设指挥部。下发了《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xx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xx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本金投入实施细则》、《xx市科技项目风险投资损失补偿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制定了一批突破性的鼓励新型工业化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为试点市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为试点市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科教优势不等于经济优势,二者的有效结合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调研中了解到,我市丰富的科教优势并没有真正转变为经济优势,科技创新资源亟待合理配置与有效整合。

(一)产学研联合的体制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试点市建设以来,市委市政府积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探索促进产学研合作模式。但是,长期条块分割的局限,落后观念的影响,加之缺乏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配套政策和协调机制,目前企业尚未真正成为联合创新的决策主体、投入主体、利益主体和风险承担主体。产学研合作的重心没有落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人才、成果、设备等资源优势难以向产业有效聚集。

(二)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的脱节,制约了我市科技创新的进程。一方面是高校、科研院所更多关注国家重点项目和科研任务,其科研成果与地方经济结合不紧,转化率不高;另一方面,我市科研成果转化始终没有走出“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尴尬局面,有相当一批科研成果是在外地实现转化的。

(三)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

我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规模小,社会公信力不高,存在体制机制政策障碍,对于区域创新和科技发展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难以适应市场需求,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从业人员中,综合素质普遍不够高,特别是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四)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风险投资机构发育缓慢,对高新技术企业投入不足。全市现有风险投资机构8家,资金总额52.8亿元,总量偏小。同时风险意识较强,运作手段趋于保守,大投小不投,强投弱不投,后投前不投,零风险投有风险不投,科技风险的投资和退出机制没有形成。多渠道、社会化的投融资体系仍需完善,孵化的中小创新企业融资难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五)高层次人才仍然紧缺

总体上说我市人才资源丰富,相关的人才统计指标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但具有战略决策能力的企业家和高素质、高层次、高水平的复合人才以及高技能的职业技师仍然缺乏,企业普遍感到人才饥渴。

三、几点建议

今年年初,xx 在安徽考察工作时强调,“只有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始终把握发展的主动权,增添发展的新优势”,并要求“安徽教育资源比较丰富,科技实力比较强,应该在自主创新方面有更大作为”。建设科技创新试点市是实现合肥跨越式发展的最佳途径,是我市发展中难得的机遇与后发优势。科技创新试点市建设是国家赋予合肥的艰巨任务,也是合肥跨越式发展的迫切要求,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前不久,中国城市创新能力科学评价课题研究组发布了XX至XX年度中国城市综合创新能力综合测评结果,地级以上城市排名前10名的为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今年6月12 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深圳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市。由此可见,创新热点城市的不断涌现,科技创新活动的风起云涌,使合肥的试点市建设形势更加严峻,面临的压力更为巨大。为使我市在国家创新体系中能够发挥引领作用,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xx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举市而为,围绕试点市建设总体目标,以知识创新体系为源头,以技术创新体系为主体,以创新服务体系为保障,形成科技资源配置合理,科技人才辈出,体制运行高效,创新能力倍增,具有合肥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以资源整合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1、强化创新协调功能。目前,市创新办承担了试点市建设的大量协调性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特别是每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科院等单位参加的部际会议,协调任务更是繁重。因此,加强试点市建设的领导力量和办公室建设十分必要。同时,应强化试点市建设的目标与责任管理,每年年终应召开一次政府专题常务会议,对试点市建设当年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各部门的相关工作实施绩效考核。

2、强化校(院)地合作机制。建立领导联系高校院所制度,加强与高校和院所的信息沟通,促进产学研合作,调动高校和院所参与试点市建设的积极性;建立高校专家组、博士团与企业对话互动机制,开展现场技术咨询、成果转化、技术培训,构建高校科技资源参与合肥试点市建设的无障碍通道。

3、强化科技交流机制。搭建区域技术成果和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探索构建省会经济圈、合淮同城化的区域创新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的科技协作,在创新资源、创新人才上打造区域一体化体系,使合肥成为区域创新合作交流中心。加强与国内外广泛的科技合作,将试点市建设融于国际创新实践之中。

(二)以打造战略联盟为抓手,构建产学研合作机制

1、加速打造产学研创新合作联盟。加强制度创新,打破条块分割,在科教资源整合与利用上探索经验,促成校(院所)企共建基地;瞄准重点产业,集中优势资源,引导建设一批校(院所)企双方形成开发、生产、销售紧密结合的产学研战略合作联盟,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搭建区域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设备协作平台,针对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

2、提高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能力。发挥现有科技资源优势,以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和蜀山科技园等为依托,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具有合肥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进一步优化税收、金融政策,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的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积极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联系,争取更多项目落户合肥,提高科技成果在我市的转化率。创新科研人才组织机制,打破单位界限,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提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能力,催生有重要影响的原始性创新成果在我市更多涌现。

3、强化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建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科技社团在产学研合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新兴交叉学科和区域高科技人才相对积聚的优势,组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领域专业协(学)会。建议以政府授权委托科技社团履行区域科技规划、科技咨询、科技评价、职称评定、科技交流、科技奖励等社会服务职能,促进协(学)会依法依章开展考察、学习、培训、联谊等活动,促进协(学)会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联系,产生聚集效应,使各专业协(学)会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形成产学研联合互动的长效机制。

(三)以创新基础设施为载体,打造资源整合平台

1、完善科技服务平台体系。加强省市联动,全力打造中国(合肥)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强化科技成果的集散和交易功能,为我市以及国内外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产权的交易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化服务。加强区域科技文献系统和科技资源保障系统建设,建立区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尽快形成平台服务网络化。建设成果工程化研发与转化平台,培育和发展等离子体技术、激光检测等成果工程化服务平台,推进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究,使我市成为国内知名的成果工程化技术转移基地。

2、强化平台服务功能。实行注册费奖励、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国内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平台为企业提供服务。进一步调动各类平台的服务热情,使其做到主动面向企业,为企业科技成果孵化、产业化、技术升级以及成果交易推广提供科研场所、测试设备、技术支撑、信息咨询服务,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四)以中介服务为桥梁,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借鉴上海张江开发园区的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做法,对新成立的科技中介机构,实行注册资金全免,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重点扶持和培养若干大型骨干科技中介机构,扶持现代金融、信息、科技服务业的发展。选择有优势的科技推广、技术中介机构,重点给予资金和技术信息上的支持。对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整合与重组,促进不同科技中介机构的联系与合作。

2、强化科技中介机构自身能力建设。加强中介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规范行业管理,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与互动,建设科技创新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区域技术经纪人互动培训、资质互认机制,加强对科技中介机构现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鼓励高校师生、科研院所及企业的科技人员从事科技中介服务,逐步培养一批兼具业务水平与服务意识的科技中介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中介队伍。

(五)以创新政策体系为支撑,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1、完善扶持创新、引导创新的政策体系。深圳的自主创新之所以取得成功,离不开完善的政策体系支撑。近年来,深圳出台了多个文件和上百条政策, 涉及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以及产业导向、财政补贴、知识产权保护等各个方面,营造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环境。建议我市对现有的政策进行一次梳理、修改和完善,形成对试点市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以及成果转化具有针对性和突破意义的政策体系,加速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的积聚。抓紧修订《xx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法律的形式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保障。

2、完善科技人才引进动力机制。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树立科学人才观。加大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畅通高层次人才进出口通道,不断优化调整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环境。完善科技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人才信息政务平台,提高人才创新能力。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条件,为企业引进人才提供服务,为引进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提供支持和便利。采取团队引进、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大人才培训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长期培训制度,加快培养高水平研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不断提高企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设立“xx市科技创新日”,开展区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奖励为科技创新试点市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创新创业、脱颖而出和各类人才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学习苏州等城市的做法,对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战略性高层次人才,实行政府薪酬补贴的办法,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向我市聚集,努力将人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为合肥跨越式发展和科技创新试点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六)以示范区建设为先导,探索科技创新新经验

1、完善示范区基础设施。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争取省政府早日批准“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示范区”及“示范核心区”的总体规划,把科技创新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对科研孵化用地给予计划单列,提前划拨,以便成片推进,集中布局。提高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尽快完善公交、水、电、气、通讯、员工宿舍等生活配套设施。

2、完善企业研究开发奖励措施。建立科技开发准备金制度,鼓励各类企业对高科技产品的投入。实行有针对性的财政奖励政策,鼓励科技成果就地实现产业化。在示范核心区及拓展区范围内,对新入驻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自入驻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省级及以下部分的各类税收全额返还企业,免收省级及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年检等有偿服务收费项目一律减半收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在示范区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3、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支持企业积极申请专利,在专利技术的申请、授权、维护等各个阶段给予补贴,对重点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实行专项扶持。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制定专利规划,协助企业开展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工作并予以跟踪服务。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校院所将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

4、完善政策执行的效果评估和反馈机制。制定有别于一般工业园区xx县区的考核指标体系,把创新环境的优化、创新能力、创新产出等绩效指标作为对示范区评价考核的重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基础上,促成上级有关部门放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执行标准。

5、完善科技创新扶持资金体系。加大对示范区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在原先省、市财政每年7000万元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建议省、市财政每年再拿出1亿元资金,支持示范核心区建设,支持区内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发展。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鼓励我市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项目,奖励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设立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资金,支持重大专利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项目。进一步落实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制定科技从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发高新技术人员的创新热情。促进地方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与创新型企业开展资金合作,增加科技信贷品种,扩大科技信贷规模。鼓励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担保力度,促进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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