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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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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1

昨日上午,我省召开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不断开创“三农”和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市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光,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红军分别在市、省会场参加会议。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精选16篇)

许光、黄心强、刘芳等市领导在茂名市分会场参加省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茂名日报记者 丘立贺 摄

会议指出,党的xx大以来,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三农”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结合广东实际,扎实做好“三农”工作,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构建高水平的农业供给体系,以科技创新培育壮大农业发展新动能,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会议指出,要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要以100%确权为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特别是县、镇关键主体责任;要分类施策积极推进;要坚持依法依规与民主协商相结合,确保高效优质完成确权任务。

会议要求,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做好村级换届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要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加强农村基层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提升基层组织维护农民权益的能力水平。

会议强调,要按照“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xx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要把贫困村建成新农村示范村,发挥对口帮扶单位的关键作用,以更高的标准做好扶贫工作,切实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要切实解决好分散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要抓紧建设全省扶贫大数据平台,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市领导黄心强、刘芳、肖叶、赵广辉、徐晓霞、倪谦等在茂名市分会场收看收听,各区(市)设分会场收看收听。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2

2月7日,吉林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并对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副省长隋忠诚出席会议并讲话。

20xx年,我省坚持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因地制宜地制定脱贫攻坚的路径、方法,精心谋划、精准发力,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脱贫攻坚行动”,实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329449人,超额完成年度30万人脱贫任务,脱贫攻坚实现首战告捷。

隋忠诚说,20xx年是我省脱贫攻坚攻城拔寨、决战决胜的主战之年,全省要完成2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有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持续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切实把各方面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推进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

隋忠诚强调,要始终绷紧“精准”这根弦,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攻坚重点和薄弱环节,即完成好年度任务又防止虚假脱贫,既不松懈也不抢码,确保脱贫攻坚有序推进。要集中突破两个难点,全面解决好贫困人口饮水和住房安全;集中抓好项目补齐短板,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交通、水利、电力、网络等扶贫行动;进一步抓好基本保障,做好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工程,强化政策兜底;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全力抓好就业创业,充分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努力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三项目标任务,确保全年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3

4月14日上午,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分析了20xx年全区扶贫开发工作,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作出部署。区委副书记边祥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温洪军,副区长李金国出席会议。

边祥为指出,今年是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各街镇、部门要深刻把握脱贫攻坚的阶段性和扶贫开发的长期性特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着力在精准施策、精细管理、精确操作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扶贫开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工作重点,调整发力方向,一鼓作气全面夺取脱贫攻坚总攻战役的胜利。

边祥为要求,各街镇、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把扶贫开发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同时还要发挥第一书记作用,贯彻执行好“一二三十”的工作思路;要严格资金监管,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要完善考核问责,对于精准扶贫工作不力的领导同志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并进行组织处理;要拓宽宣传渠道,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宣传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攻坚的热情。

温洪军也就相关工作讲了意见。

李金国传达了区委书记吴承丙同志在区委常委会上关于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指示精神及要求。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4

3月2日上午,全省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对“三农”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广东“三农”工作及脱贫攻坚工作、部署20xx年工作。

省委书记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马兴瑞主持会议。胡春华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不断开创“三农”和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20xx年,我省扎实做好“三农”和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会议强调,20xx年,全省要在守住“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确保农村稳定不出问题”三条底线的前提下,进一步抓好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建设,加快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不断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和效益,持续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完善农业支撑体系,切实把农业供给侧结构调好调顺调优,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20xx年要围绕年度脱贫目标,聚焦工作重点,强力实施产业扶贫,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和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开展财政金融扶贫创新;要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好各项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强化驻村帮扶,狠抓政策落地,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开创全省扶贫开发新局面。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5

4月14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召开区委农村工作暨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努力开创全区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区委副书记、区长何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刘奖红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喻少先,副区长周亮亮,区政协副主席章果出席会议。

20xx年,雨湖区农业农村工作和扶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亮点纷呈,主要农产品供给跨上新台阶,全年完成水稻播种面积22.26万亩,水稻总产达13.2万吨,蔬菜上市19.79万吨,出栏生猪74.5万头,水产品上市5992吨;现代农业实现新发展,实现劳动力转移7.08万人,实现劳务经济收入15.4亿元,姜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上档升级,农业产业全面优化,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18家,建设种养加工基地230个;农村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进展,全区流转土地6.62万亩,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完成结构调整6088亩;城乡环境展现新面貌,全年整合1560万元投入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积极推进“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扶贫攻坚构建新格局,扎实开展五大工程、五大行动,脱贫攻坚考核排名全市第一。

20xx年,雨湖区将通过现代农业三个体系构建为抓手来加快农业现代化,做强做优粮食产业,粮食总额稳定在11.5万吨左右,推广超级稻4.8万亩、优质稻5万亩,蔬菜播种面积8万亩以上,出栏沙子岭猪及杂优猪2万头以上,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森林抚育3000亩,封山育林1万亩;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结合美丽乡村行动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推进仙女山农业公园、姜畲现代农业示范区、涟水河风光带等旅游项目;持续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推进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绿肥种植3.4万亩以上,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产业和农业机械化;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现转移农村劳动力7万元,实现劳务收入18.7亿元。

同时,雨湖区还将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推进为重点来支撑农业现代化,紧绷从严治党的思想之弦,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延伸,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紧抓农业农村“四个行动”的推进,即精准扶贫、改革攻坚、美丽乡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加大农业农村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城镇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当前的“三农”各项工作,则是抓紧抓好春耕备耕、防汛、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疫病防控、改善人居环境。

会上,周亮亮作就《雨湖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说明并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区政府递交了20xx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扶贫攻坚、农业农村工作生产安全目标管理、农村土地确权与农民负担监管、农村垃圾、秸秆焚烧工作责任状。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6

时近岁末,元旦、春节等多个节日即将来临,为确保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在节日期间的安全运营,日前,馆陶县公安局主动作为,深入辖区金融单位、营业网点开展了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按照统一部署,该县公安局派出专门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详细核实,对辖区内各金融网点的安全设施及安保措施进行了重点检查,对监控设施和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各通勤网点保安配备、履职及装备情况,应急处突演练情况等,检查人员坚持“不放过、不漏掉、不错过”的原则,进行了全方位安全检查工作,每到一处,检查人员就进一步加强金融安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当场督促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制定计划,安排专人盯牢,限期整改,切实剔除隐患,堵塞漏洞。

与此同时,该县公安民警结合岁末年底治安形势和特点,大力开展防范宣传,充分利用广告(横幅)宣传、入户走访、电视、网络媒体等方式,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居民和金融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防范意识。

据了解,连日来,该县公安局文保大队共逐一检查金融网点23处,部位103处,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9处。通过安全检查,进一步增强了金融机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了整体安全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消除了各类潜在安全隐患。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7

7月13日下午,宿迁市物价局召开了《江苏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苏价规[20xx]1号)修订工作座谈会,各县(区)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机构负责人、成本监审专家库部分专家、被监审单位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主要围绕《办法》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和《办法》条款内容与实际工作情况的差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办法》出台后,为各级成本监审机构在调查、测算、审核城市供水企业提供资料的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方面提供了根本依据,在提高政府制定城市供水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利益等方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但是随着供水行业的发展,《办法》中也出现了一些条款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相符或者在操作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比如: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确定、财务费用的处理办法等方面,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与此同时,大家还就市成本分局近期正在开展的2个城市供水成本监审案例进行了会审剖析,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对本次会议的有益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综合市水务主管部门提供的《办法》修订意见,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上报省局,为省局开展《办法》修订工作提供参考。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8

立契约书人赵即商行(以下简称甲方)孙(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x x市x路x号的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 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x x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x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x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x x x x年x月x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 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 商号现承租坐落x x市x路x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x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赵

保证人:

乙方:孙

保证人:

x x x x年x月x日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9

眉首部分

1.1.1.发文机关标志。黄委系统所有单位的发文机关标识字号应小于黄委,各市河务(管理)局应小于省局。但有的单位字号比黄委、省局都大,略小于国务院发文机关标识字号,应予以纠正。

1.1.2.发文字号。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排列,左空一字,但这一点往往被忽略,左空不是多就是少;括年份应使用六角括号“〔〕”,而经常用方括号“”,如“某黄办[]21号”;便函的发文字号置于武文线下1行版心右边缘顶格标识,可是有的将发文字号置于武文线上,有的标识时没有右顶格到边缘。

1.1.3.签发人。有的公文将“签发人”标识为“签发”,有的将签发人姓名居前,如“签发:某某”、如“某某:签发”;还有的签发人姓名字体不是楷体。规范的标识应为:“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体标识,后用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标识签发人姓名。

1.1.4.红色反线。党的文件红色反线中间为一红色五角星,可是有的单位党政不分,行政公文也使用中间有红色五角星的反线,这是不对的。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有关《公司x年度报告及摘要》之有关内容请登陆:交易所相关网页、联合交易所相关网页 和公司国际互联网相关网页查阅。

兹通告xx集团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x0年6月23日(星期

三)上午9时30分, 在中国xx省xx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x9年度股东年会, 会议内容如下:

一、特别决议案

1、提请审议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截止x9年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中国会计准则为125,423千元,按会计准则113,887千元。以会计准则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3,887千元为基数,按公司现有的总股本424,864,883股(其中A 股股数为312,149,033股,H 股股数为112,715,850股),每10股转增2.5股,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为531,081,103股(其中A 股股数为390,186,291股,H 股股数为140,894,812股)。

2、提请审议拟对《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补充增加内容:

“根据x9年10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及执行的x6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精华公司股权性质已转变为流通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4,864,883股,其中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6,578,219股;xx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7,018,331股;社会公众持有的内资股为158,552,483股;社会公众持有的外资股为112,715,850股。”

二、普通决议案1、提请审议x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提请审议x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提请审议x9年度报告及摘要;

4、提请审议x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x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x9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实现利润215,848千元,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21,652千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194,196千元,累计可分配利润568,379千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利润216,519千元,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21,652千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194,867千元,累计可分配利润506,167千元;按会计准则,本公司实现利润215,709千元,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21,652千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194,058千元,累计可分配利润566,593千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利润213,647千元,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21,652千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191,995千元,累计可分配利润486,109千元;故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会计准则的191,995千元,以现有的总股本424,864,883股为基数(其中A 股股数为312,149,033股,H 股股数为112,715,850股),每10股派发人民币0.5元现金(含税),总计人民币21,243千元;其中A 股股东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人民币0.45元现金。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的A 股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5、提请审议公司x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销售收入18亿,净利润2.6亿元;

6、提请审议x0年度常规技改项目报告,共计5005.3万元,其中:

1)、更新设备 21项,21台,投资预算 3325万元;

2)、设备改造 4项,投资预算 190.70万元;

3)、设备大修 45项,投资预算 246.60万元;

4)、基建项目 3项,投资预算 1143万元;

5)、其它:设备基础及零星小修项目,投资预算 100万元。

7、提请审议公司拟启动重装铸造基地项目一期第一阶段投建方案:

根据市场需求及优化产品结构需要,解决大、重型机床制造加工场地、设施、设备瓶颈,公司拟启动重装铸造基地项目一期第一阶段重型加工装配厂房和配套设施投建,金额31493万元,初步预计完工时间为x1年,完工后将提高现有产能。x0年投资19850万元,其中:

1)、重型加工装配厂房14957万元;

2)、其他费用3993万元;3)、预备费900万元。

8、提请审议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x0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

决定其酬金;

9、提请审议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x0年度国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

决定其酬金;

10、提请审议x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附注:

1、 凡持有本公司A 股并于x0年5月24日(星期一)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 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股东年会。凡欲参加股东年会的A 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于x0年6月2日—6月3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

时前往xx省xx市茨坝路2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加股东年会登记手续,或者在

x0年6月3日(星期四)以前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年会的回复邮

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

2、 凡持有本公司H 股并于x0年5月24日(星期一)当日下午收市时在公司H股持有人名册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 股股东,凭身份证或护照出席股东年会。凡欲参加股东年会的H 股股东请于x0年6月3日(星期四)以前将身份证或护照(载有股东姓名的有关页数)以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

年会的回条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将于x0年5月25

日(星期二)至6月23日(星期三)(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暂停过户期间买入本公司H 股股份的人士无权出席股东年会。H 股股东如欲获派20xx年度现金股利,须于x0年5月24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公司H 股之过户登记处—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3、 凡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

4、 股东如欲委任代表出席股东年会,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委托书须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是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须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股东年会开始时间前24小

时交回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方始有效。就H股持有人而言,上述文件必须同

一时间内交回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1716室,方始有效。

5、 A 股股东的委托代表,凭委任股东的股票账户卡、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出席股东年会。H 股股东的委任代表,凭股东的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出席股东年会。

6、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东年会召开前二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将召开股东年会;达不到的,公司将在五日内再次公告通知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并在再次通知之后召开股东年会。

7、 股东年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8、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xx省xx市茨坝路23号

9、 邮政编码:

10、 传 真:

11、 联系电话:

12、 联 系 人:王女士、杜女士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罗

x年五月七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11

11月25日,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总结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孟庆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邹斌芳,市委常委、秘书长王斌参加会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第六巡回督导组到会指导。

与会同志实地考察了岚山区碑廓镇西辛兴村、山东万方集团、莒县长岭镇石井社区和刘官庄镇高家庄村,观摩了党员积分管理、基层党建创新“县委书记项目”、“议事学习日”、党群“双向直通”机制等基层党建工作典型,各区县委(工委)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杨军指出,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不断健全组织体系、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基础保障,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推动了全市基层党建工作。

杨军强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处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占据重要位置,发挥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党建主业意识,牢牢把基层党建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结合基层党员干部特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本色”精神为主要内容,抓好理想信念教育。要按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六有”标准要求,把为群众服务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根本宗旨和功能定位,着力解决好“有人服务”和“有钱服务”问题。

杨军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贵在坚持、贵在重心下移、贵在服务群众、贵在有好的班子和带头人。要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整治“四风”改进作风,努力形成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要扎实组织好村、城市社区“两委”换届,严格执行换届政策和程序,把带富致富能力强、热心服务群众的干部选进班子。要进一步深化落实党群“双向直通”机制,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常态化、全覆盖。

杨军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要把基层党建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责任和任务,强化基层党建“述评考”责任体系,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抓基层党建的积极性。要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真言摸实情,积极为基层党建工作出谋划策、加强指导。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基层班子建设、机制制度、发展状况、群众满意度等问题,一项一项研究对策,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邹斌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杨军书记的讲话精神,把基层党建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把第一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研究好、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抓好今年的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推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区县委(工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12

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2月24日,县食药监局召开全县第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座谈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等组成的18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和20名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食药监局首先向与会代表介绍工作职能和20xx年以来食药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发放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征求意见表38份,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依次结合各自分管负责的工作,介绍如何履职、如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出服务承诺。为方便沟通联系、畅通监督渠道,该局还向与会代表发放了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社会各界代表可随时致电,就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咨询、监督、举报或提出意见、建议。

18名义务监督员和20名企业代表在听取汇报后,现场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一一发言,从食药安全日常监管、执法办案作风建设、如何应对食品安全社会热点问题、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如何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食药安全社会共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针对企业代表提出的许可办证程序、食品安全标准、索证索票制度、抽检监测等方面的疑问,该局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讲解,受到企业代表的好评。

据悉,此次座谈会共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各界代表提出的铁腕执法、严管重罚、加大宣传曝光力度、贴心服务等建议,该局负责人均进行了回应。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13

1月8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召开了绩效(廉政)考核工作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曾高杰带队对洋湖街道绩效(廉政)进行考核测评。

会上,洋湖街道相关负责人作了述职述廉报告,全面回顾了20xx年洋湖街道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进行了汇报。据介绍,20xx年洋湖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街干部群众,紧扣“三融共进、五化同步”的战略路径,主动担当“洋湖大王山组团”主力责任,围绕产业发展、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社会民生、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全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税收考核任务;“山塘模式”得到省社科院专家组的一致认可推介;《长沙晚报》《长沙通讯》《岳麓工作》等权威刊物专题报道“岗位大练兵”等基层年轻干部培养模式。同时,洋湖街道获评“省安全生产示范街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

曾高杰指出,年度绩效(廉政)考核是对洋湖街道一年以来工作的梳理和肯定,广大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考核组严格相关程序,采取考事、考廉、考人“三考合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检查并组织个别谈话,是为了进一步督促洋湖街道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争取明年的工作出更多的特色,有更多的亮点。

当天,测评组还进行了社会公认评估和民主测评,并随机抽取谈话对象进行个别谈话,重点了解班子整体运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岗位职责及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情况,并检查了街道的各项工作资料。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14

8月7日,我市召开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七到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采取综合手段,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责问责,坚决杜绝管理缺位、监督缺失问题出现,确保环境安全,全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市组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现场调查、部门会商、立案查处、跟踪问效等工作制度,认真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落实;抓好资料收集上报,加强宣传报道,落实交办核实事项,认真办理投诉举报案件,全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会议要求,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坚持“七到位”,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二是配合协调要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密切配合,共同发力,促进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立查立改要到位。要积极主动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持边查边改,切实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四是查处问责要到位。要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各类监管失职渎职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五是舆论宣传要到位。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对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工作动态、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查处和整改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和宣传报道,传递正能量,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内业工作要到位。要全面掌握情况,认真做好资料、数据等收集、保存、上报工作,如实、准确、及时反映情况。七是长效机制要到位。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全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强调,环境保护工作不能松懈,要以中央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契机,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好环境安全存在的问题,把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15

6月6日,习水供电局开展了以“端午飘香‘粽’是情”为主题的包粽子活动,并将包好的“粽子情”送到一线部门,让所有员工感受节日的气氛和供电企业大家庭的温暖,共度传统佳节。

活动中,职工们踊跃参加,积极学习如何包粽子,卷粽叶、放米、捆扎,既分工又合作,说笑中大家体验着制作美食的快乐,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60斤大米变成了一个个满怀情义的粽子。她们纷纷表示,以如此特殊的方式欢度传统佳节,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端午节浓浓的节日气氛。

端午节吃粽子,是中华民族的一大传统习俗。本次包粽子活动并不是比赛谁包的好,而是重在参与。旨在弘扬“幸福南网”的家文化,体会到端午节包粽子的乐趣,在节日的氛围中,大家分享着劳动成果,感受节日的气息,也让广大员工,特别是外地员工感受企业大家庭的温暖,激励广大员工爱岗敬业,为企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简报 篇16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董事长

住所地:xx省xx市某某区某某路南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董事长

住所地:安徽省某某市某某县某某街某某号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来民二初字第00099-1号民事裁定书;

2、将本案移送至xx省xx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年7月15日,上诉人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就某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诉人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诉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某某县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该案应移送上诉人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x年7月22日,某某县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来民二初字第0009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人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的裁定违背了事实和法律规定,属于错误的裁定,应根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将本案移送至上诉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xx省xx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原审裁定认为: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约定: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认定该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认为: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之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无效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的规定确定管辖。”2、在本案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问题上,当事人双方约定了“申请仲裁”或“起诉”两个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因此,在合同中,既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又选择人民法院管辖,违反了仲裁管辖权与法院管辖权相排斥的原则,可以认定双方对于以何种方式来解决双方争议并未达成合意,意思表示不一致,应当属于约定不明确,该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不明应属无效,因此,上诉人认为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二、某某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根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购货合同》第十二条条款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应为无效。故应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法定管辖界定本案管辖权,由于本案的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xx省xx市某某区,因此上诉人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三、本案应移送至上诉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xx省xx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本案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应为无效,故应该以法定管辖界定本案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确定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于本案的上诉人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xx省xx市某某区,因此上诉人认为该案应移送至xx省xx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即符合法律规定,也充分体现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显得更为合适。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必然导致裁判的错误,故上诉人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望裁如所请。

此致

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 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x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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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地域管辖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6条)

(2)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①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到1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8条)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①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12条)

2、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被告被注销户籍的

3、原、被告双方所在地法院都能管辖:

(1)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9条)

(2)夫妻一方(即被告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即原告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12条)

(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16条)

(二)专属管辖

1、国内案件专属管辖(《民诉法》第33条)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28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2)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涉外案件专属管辖(《民诉法》第266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三)协议管辖

1、《民诉法》中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民诉法解释》中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四)应诉管辖

1、《民诉法》中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2、《民诉法解释》中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又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者反诉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诉答辩。

(五)合同纠纷的管辖

1、《民诉法中》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诉法解释》中的规定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侵权纠纷的管辖

1、《民诉法》中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诉法解释》中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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